符合下列条件构成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即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侵害的客体则是国家重点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一、猎捕几只石蛙会判刑
石蛙一只就会被判刑。石蛙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猎捕石蛙,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主体;
4、主观要件。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行为人可能是为了出卖牟利、自食自用、馈赠亲友或者出限取乐的目的,都可以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二、捕杀一只山麂会判刑吗
捕杀一只山麂会判刑。
麂已列为国际濒危动物,任何猎捕麂子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法律规定严禁猎捕、买卖、食用野生麂子。捕杀一只山麂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依据犯罪的情节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刑。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客观要件如下: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包括猎取珍贵、濒危的陆生野生动物,捕捞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杀害珍贵、濒危的陆生或水生野生动物;
2、到于其捕杀行为是在何时、何地、用何种工具,采用何种方法都不影响罪名的成立,实践中具有非法猎捕和杀害两种方式之一的,即可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同时具备两种方式的,也只构成一罪,不能按数罪并罚;
3、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不以其是否具备“情节严重”作为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4、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既遂,以符合构成要件为标准,只要完成猎取、捕捞、杀害行为之一的,构成既遂。是否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并非既遂的唯一标志。
三、抓捕一只刺猬判刑多久
刺猬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非法抓捕是违法的。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国家的一项宝贵自然资源,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社会价值以至政治价值。因此,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予以重点保护;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但可以归纳为3类:猎取珍贵、濒危的陆生野生动物,捕捞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杀害珍贵、濒危的陆生或水生野生动物;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如紧急避险)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可能是为了出卖牟利、自食自用、馈赠亲友或者出于取乐的目的,都可以构成本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