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其他合理费用和精神损害赔偿金。医院过度检查可向卫生局投诉,违规过度检查是被禁止的行为。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为三年,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民事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分析
一、医疗事故导致死亡的怎么赔偿
医疗事故导致死亡的赔偿标准如下:
1.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其他;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精神损害赔偿金;
患者家属认为精神造成了巨大伤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
二、医院过度检查怎么投诉
医院过度检查可以到卫生局投诉。过度医疗是超过疾病实际需求的诊断和治疗的行为,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医疗不是诊治病情所需,起码不是诊治病情完全所需。过度医疗是与道德相违背的,是法律以及相关制度所被禁止的。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
【禁止违规过度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三、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即患者或患者家属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健康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的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超过诉讼时效的,将丧失其胜诉权。但有特殊情况的经申请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会超过二十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医疗事故导致死亡的赔偿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其他合理费用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对于医院过度检查,可以向卫生局投诉,因为过度医疗是被禁止的行为。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特殊情况另有规定。
法律依据
第二十五条 医师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和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师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第二十条 医师个体行医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
第二十九条 医师应当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遵循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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