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原则上说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过了就是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高利贷主要表现在:(一)高利贷的利息约定过高,造成借款人负担过重。(二)高利贷催收含有暴力性质,破坏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三)高利贷行为的随意性,存在较大的风险,因借款不能按时归还而引发的纠纷和案件有所增加,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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