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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

2023-06-23 来源:好走旅游网

手机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是指消费者在网上或电视购物后的7天内可以无需理由退换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除定制、易腐、数字化商品和报纸等特殊商品外,其他商品都适用该规则。预售商品也适用此规则,且违反规定将受处罚。消费争议解决的途径包括与经营者协商、消费者协会调解、行政部门申诉、仲裁协议仲裁和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手机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是指消费者在网络购物平台上或者电视购物平台上进行商品购买后,自商品收到日期之后的七天内可以无需理由进行退货或者换货的规则。

一、手机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

手机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是指消费者网上、电视等方式购买商品后,从收到商品之日起7天内可以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做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二、预售商品也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吗

去年双十一前,有的电商明示预售商品不支持7日无理由退换货服务。今年,可就不能这么任性了。因为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多项规定帮助消费者在双十一期间网购维权,其中包括:

1.10月1日起,7日无理由退货对预售商品同样适用。

2.刷好评等违规操作方式将被严格禁止。

3.网店必须在促销商品销售完毕时在促销页面及时做出提示。

4.赠品也享受三包待遇。

违反上述要求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和网店经营者将受相应处罚。

三、争议解决的途径

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有五条,这五条途径任消费者自主选择: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

5.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语

购物中的退换货规则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一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的七天内可以无理由退换货。除特殊商品外,经营者应在收到退回商品后七天内返还商品价款。预售商品也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此外,消费者可选择协商、调解、申诉、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消费争议。这些规定和途径都旨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交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三十二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四十六条 除本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服务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按照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支付结算、交收等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经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三十四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

平台内经营者不接受修改内容,要求退出平台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阻止,并按照修改前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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