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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有哪些

2020-07-20 来源:好走旅游网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范围如下:
1、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2、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3、乡镇或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修建并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用地,分别属于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有;
4、乡镇企业使用本乡镇、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和安置的,土地所有权转为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集体土地流转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要严把集体土地流转的关口,严格执行一户一基制度,对宅基地流转注入方要必须符合条件,可以申请用地,土地用途只有是住宅,流出方必须保证以后不再申请用地;
2、集体土地流转必须实行阳光操作,土地流转双方必须写流转申请,签订流转合同,经村组代表大会同意,报国土部门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方可进行流转,不得私下交易,暗自操作;
3、建立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秩序,形成规范的申请,审批、登记、发证制度,要执照审批程序,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4、加强执法检查,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不规范,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要严格查处,严厉打击。
综上所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以及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任何个人不能够私自侵占、买卖土地,否则将会遭到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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