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的有效期分为两种: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期为180天。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抵扣期限,由90天延长至180天。2.普通发票的有效期为6个月。纳税人领购普通发票的使用期限为6个月。超过6个月使用期限的普通增值税发票需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验旧手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期为180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抵扣期限,由90天延长至180天。普通发票的有效期为6个月根据《关于全面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纳税人领购普通发票的使用期限为6个月。超过6个月使用期限的普通增值税发票需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验旧手续。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4102或接受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所提供给对方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1653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版检查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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