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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立案后几天抓人

2024-03-07 来源:好走旅游网

立案后,一般三天内警察就会上门抓人的。如果持卡人欠款金额达到1万元,并且银行两次催收后,逾期时间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这一行为就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持卡人就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果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一般就可以抓人的。

一、信用卡诈骗立案流程

1、立案材料的接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都应当接受。然后按照管辖的规定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2、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3、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

4、对立案材料的处理

(1)对于需要立案的案件,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包括:填报单位、案别、编号、发案时间和地点、伤亡情况及财物折款、案情概述、承办人员姓名及填表时间等。

(2)对于决定不立案的,由工作人员制作《不立案通知书》,有关负责人同意后,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并告知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信用卡诈骗罪立案金额是多少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信用卡诈骗案,也就是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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