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沟通取得还款协议可作为债权人维权的有力证据,避免贸然起诉。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以银行转账凭证为初步证据起诉债务人要求还款。立案成功并非胜诉的保证,债权人需自行或通过法院调取转账凭证作为主要诉讼证据。被告若抗辩无借贷关系,原告需提供证据证明借款存在。
法律分析
作为债权人,如果没有借条或者不慎遗失借条,当事人先不要急于到法院起诉,可以先私下与债务人沟通,双方确定一个还款周期和数额,要求债务人出具还款计划、还款协议等。这样,既可以取得将来主张权利的有力证据,又避免了贸然起诉,让对方知道没有借条或者借条遗失而赖账,丧失诉讼权利或者面临败诉的风险。
转账凭证可作立案证据
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债务人下落不明、失去联系的情况,使得债权人无法通过私下沟通的方式来补救,只得依靠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证据材料。”那么,没有借条、欠条等基本的证据,该如何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什么样的材料可作为立案的依据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看,在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背景下,债权人仅提供银行转账凭证作为初步证据,就可以以民间借贷为由起诉债务人,要求其还款。
但立案成功并不代表仅凭立案阶段提供的证据材料就能够在诉讼中胜诉。
在没有借条、欠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自行或者申请法院出具委托调查函的方式调取涉诉银行转账凭证作为立案材料和主要诉讼证据,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被告抗辩转账并非双方有借贷关系,并提供了相应证据,那原告就应自己搜集证据来证明对方的确向自己借过钱。
结语
通过私下沟通,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确定还款周期和数额,并要求出具还款计划、还款协议等文件,以取得将来主张权利的有力证据。这样既避免了贸然起诉的风险,也让对方知道没有借条或遗失借条不能赖账。对于失去联系的债务人,债权人可以提供银行转账凭证作为初步证据起诉,但立案成功并不保证在诉讼中胜诉。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调取银行转账凭证等方式收集证据,但需注意被告可能提供抗辩证据,原告需自行搜集证据证明借贷关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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