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处理方法如下:
1、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没有在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的,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口头通知,法律只是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做了规定,必须是书面的,但是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没有做要求,因此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可以是口头通知。
一、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双倍工资实质上是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赔偿金,而不是用人单位欠发劳动者工资,理应受到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
与劳动者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没有及时行使解除权,即使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归结于劳动者,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二)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
在劳动者故意拖延或者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赋予了用人单位解除权。其中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其中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三)双倍工资虽然字面意思为工资,实质上是比照工资标准计算的赔偿,其性质是赔偿金。
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作为赔偿,但是由于用人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已经支付劳动者一倍工资,所以劳动者只能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单位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都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主张从用工之日的第二个月起到一年内的双倍工资。
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但最长只能要求单位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而这里的双倍工资其实也就是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赔偿金。另一方面,也会视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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