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的修改应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二)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四)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五)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如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告。
(六)修改章程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若涉及登记事项,须有公司法人签章方可完成变更。
一、变更公司章程需要向工商局提交哪些资料
公司章程提交审批应准备如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需要加盖公章;
(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并且加盖公章,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的复印件,需经本人签字;应当标明具体的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以及委托期限等内容。
(三)公司章程的修正案,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四)由法律、行政法规跟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了修改公司章程必须要报经批准的,需要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的复印件;
(五)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按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办理修改章程申请备案适用本规范。章程备案和公司有关变更登记同时申请时,可以一起提交有关材料,不再填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表》。
二、公司章程丢了怎么办
公司章程工商局都有备案的,可以直接到工商局查询出来,带公司介绍信、法人委托书,法人、办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公章、法人章。
公司章程股东人手一份,公司有存档,工商局有备案,遗失一份不会有多大的后果。如果某个股东或者工作人员遗失章程,公司可以予以批评教育;造成公司损失的,可以给予处分并按其过失程度要求适当赔偿。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