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前转移财产一般不属于恶意转移财产,只有符合法定恶意转移财产的构成才属于恶意转移财产,否则不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主要有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等情形。
一、法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怎样处理
法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的救济途径有:
第一种途径:提起撤销权之诉。根据法律规定,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二种途径:提起公司人格否认之诉。法人恶意逃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的预期债权的实现,故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公司人格否认之诉,让法人个人和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以此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要如何界定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均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此外,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三、债务人恶意将财产转移怎么办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对于债务人恶意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方式,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的,或者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财产、以不合理高价受让他人财产的,损害债权人的权益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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