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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2024-02-08 来源:好走旅游网

构成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的条件:

1、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是出于过失;

3、侵害的客体是国有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4、客观方面是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企业破产或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什么情况下被骗构成失职罪

被骗构成失职罪的条件如下:

1、对象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客观上,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国家利益因严重不负责任而遭受重大损失;

3、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才能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是过失。

二、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的犯罪构成主要包括:

1、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的主体为国有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

3、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单位的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4、客观方面由行为人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

三、失职与渎职的区别

失职与渎职的区别:

一、渎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类罪名的一种,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渎职罪的特征:

(1)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3)客观方面既可以是积极的作为,又可以是消极的不作为,但该行为必须与行为人的职务紧密联系在一起。

(4)主观方面,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是故意,玩忽职守多是过失。

二、失职是指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不认真负责,未依照规定履行自己的职务,致使本单位造成损失的行为。失职也可以构成犯罪,当行为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时,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构成渎职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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