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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期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可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023-03-11 来源:好走旅游网

加班费少给可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保护、未及时支付报酬、未缴纳社保费、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员工权益等情况,劳动者可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支付加班费、未支付经济补偿等情况,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支付,并加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少给加班费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拓展延伸

用人单位未支付加班费,员工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期支付加班费可能构成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加班费是员工劳动所得的一部分,用人单位未支付加班费等于剥夺了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支付劳动报酬,且拖欠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员工在用人单位未支付加班费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员工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寻求和解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期支付加班费可能构成违约行为。员工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加班费是员工劳动所得的一部分,用人单位未支付加班费等于剥夺了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支付劳动报酬,且拖欠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问题,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向相关机构申请维护自己的权益。保护员工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与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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