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合伙债务的承担如下:
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负责,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2、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合伙人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九百七十二条
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