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的规定,应税所得包括以下11类: 工资 、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个人(自然人)因对方违反经济合同而取得的 违约金 ,属于经济或财产损失的补偿性收入,因此,对该项收入不征收 个人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经营性罚款,主要是根据经济合同或行业惯例,对企业经营活动中的违约行为进行惩罚,比如违约金、银行罚息、诉讼费等。此类罚款是可以扣除的,无需在企业所得税前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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