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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专利罪的认定

2021-09-18 来源:好走旅游网

1、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如果情节一般,则不构成犯罪。根据司法实践,对于假冒他人专利而获利的数额较大的,假冒的手段、动机恶劣,影响很坏的;给专利权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在国际上造成恶劣影响的等等,一般应视为情节严重。

2、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1)在客观方面,假冒他人专利也是一种欺骗行为,但有一定的经营行为,即经营假冒别人所有的专利的产品;而诈骗犯罪一般不具有经营行为。

(2)在主观方面,假冒专利罪是期望通过经营活动获取非法利益;而诈骗罪的直接目的就是占有别人的财物。

3、划清假冒专利行为与冒充专利行为的界限。假冒专利是冒充他人专利的行为。冒充专利,是指本身并未取得专利,或者取得的专利已期限届满而无效,但行为人基于营利的目的,将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或者将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根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冒充专利的行为,属于专利侵权行为,由专利管理机关责令其停止冒充,公开更正,并处以罚款,而不作为假冒专利罪处罚。

4、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又生产、销售他人专利的伪劣商品,属于吸收犯。因为生产、销售假冒他人专利的伪劣商品是假冒他人专利的一个组成部分,前行为吸收后行为,因此只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从重处罚,而不按数罪处理。

5、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符合两个犯罪构成的要件,应按两罪处理,实行数罪并罚。

6、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又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应定数罪。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是前提,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是结果,后者被前者所吸收,但假冒他从专利和注册商标是两个独立的行为。因此对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又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按假冒专利罪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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