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如果未收到符合合同规定的工资或用人单位所发工资与合同不符,应向劳动局或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前往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应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被申请人应在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如用人单位不提供证据,将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分析
劳动者如果未收到符合合同规定的工资,或者用人单位所发工资与合同不符,可以向劳动局或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只要员工参与了公司的劳动,无论是否签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依法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前往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一、拖欠工资劳动者应收集的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用人单位招工时填写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聘记录
4、考勤记录
5、录音证据或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拖欠工资申请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
1、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2、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结语
劳动者应收集工资支付凭证、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身份证明、招聘记录、考勤记录、录音证据等证明自己劳动成果的凭证。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仲裁程序包括递交申请书、被申请人答辩、组成仲裁庭等环节。若用人单位未提交答辩书,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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