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法 》第19条规定了 劳动合同 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内容必须包括以下条款: 1、 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 退休年龄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 劳务合同 ,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2、工作内容 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掌握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 未成年工 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4、劳动报酬 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 工资 、 加班 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5、劳动纪律 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 要约 定。 6、 劳动合同终止 的条件 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须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 解除合同 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的条件,以避免出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支付 经济补偿金 而改为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般可约定两种形式的 违约责任 ,一是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约定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 违约金 ,采用这种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不要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另外,这里讲的违约,或者称违反劳动合同,不是指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违约程度比较严重,达到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程度,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等。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规定是:(一)劳动合同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二)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工种和岗位,该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等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和卫生规程、女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四)劳动报酬。主要包括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五)劳动纪律。主要包括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合同双方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约定条款可就出资招收录用、出资培训、住房分配、商业秘密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服务期限、违约赔偿金等。但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是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一)签约单位的合法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察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劳动合同应依法订立只有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二)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三)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涉及诸多内容。采取书面形式使权利义务明确具体,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争议,也有据可查,便于争议的解决。(四)合同的具体性劳动合同字句要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否则就可能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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