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购房,但只有一方支付首付,共同还贷。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把房产归给支付首付的一方,并由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双方应先协商分配,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司法实践表明,法院一般判决房产归支付首付的一方所有,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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