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因为诈骗罪被通缉的,应当尽快投案,对于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一、构成自首的情形有哪些?
构成自首的情形有:
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投案;
2、犯罪嫌疑人因病受伤或者委托他人先投案,以减轻犯罪后果,或者先以信电投案;
3、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
4、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
5、经查实已准备投案,或者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逮捕的,视为自动投案;
6、不是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劝说,陪同投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二、公安局一直抓不到人如何处理
公安局一直抓不到人处理如下:如果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在逃,公安机关应当发出通缉令网上追逃。公安机关会一直侦查,案件不会撤销,直至抓获犯罪嫌疑人。
网上追逃,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与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对符合上网条件的在逃人员,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追逃。
立案单位在工作中又发现新信息的,要立即提交刑侦部门进行修改、补充,这种情况属于追诉时效的例外。依据刑法的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即使经过20年了,当抓获犯罪嫌疑人时,依然会追究其刑事责任。抓到判刑或者嫌疑人死亡之后结案。
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后,有证据证明应当逮捕而犯罪嫌疑人在逃的情形,按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三、网上追逃后人能撤回来吗
结案后会撤下网上追逃。在逃人员被抓获或犯罪嫌疑人已经自动投案后,通缉的目的已经达到,立案地公安机关对抓获的在逃人员要认真核对,并于押解回立案地后办理撤销手续。反之,只要是没有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的,是不会对网上通缉令进行撤销的。否则,从法律程序上来说,嫌疑人到案的情况下,还继续通缉就存在自相矛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七十四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
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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