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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是否可以作为离婚时的分割财产

来源:好走旅游网

离婚不能分割婚前财产,只能分割婚姻关系期间的财产和双方协议约定的婚前财产。离婚案件中,重婚、家庭暴力、虐待等情形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只有无过错方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愧疚方也可以自愿给予精神抚慰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法律分析

一、离婚是否可以分割婚前财产

1、离婚是否可以分割婚前财产的问题详解如下:

(1)离婚不可以分割婚前财产,离婚只能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双方协议约定归夫妻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的婚前财产;

(2)其余情况下,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不予分割。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案件中哪些情形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1、一方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你有民法典规定的过错情形则应赔偿对方精神抚慰金;

3、注意,只有无过错方才可以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当然如果夫妻一方出于愧疚不在乎另一方是不是也存在过错自愿给另一方精神抚慰金也是可以的。

结语

离婚案件中,婚前财产的分割原则是离婚只能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及双方约定的共同所有的婚前财产,其他婚前财产不予分割。同时,在离婚案件中,重婚、家庭暴力、虐待等过错行为会导致精神损害,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无过错方才可以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但如果夫妻一方出于愧疚,也可以自愿给予对方精神抚慰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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