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彩礼一般情况下不用退还。但如果男方主张返还的话,在符合法律规定退还情形的情况下,女方需要返还彩礼。在司法实践中,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也共同生活了,但一方起诉离婚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也会判决返还一定的彩礼。
彩礼钱不退的法律规定的情形:
1、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结婚后一起共同生活的,女方可以不退彩礼钱;
2、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男方都不会因为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女方可以不退彩礼钱。
彩礼应当属于女方个人财产。根据当地风俗习惯,由男方给付女方或女方家一定数额的财物,一般包括礼金或首饰等较为贵重的物品,作为婚约或婚姻成立的标志和目的。彩礼的给付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在处理这些纠纷的时候会依照有没有缔结婚姻为基本原则的,如果给付了彩礼,但是双方没有办理结婚手续或者办理了结婚手续,没有生活在一起的,都是要返还对方彩礼的;如果收了彩礼,办理了结婚手续,也在一起共同生活,就不用给对方退还。如没有结婚,彩礼缔结婚姻没有达到,就要退还彩礼。
综上所述,可以彩礼退还的法定条件有:男女双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的;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彩礼致使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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