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三四个月才能判。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法院判决需要三四个月的时间。若是流窜作案、团伙犯罪的,时间会更长一些。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届满仍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
一、侦查终结的时间到期后的处理
侦查终结是侦查过程的最后阶段,具有比较严格的时间限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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