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员工的工资一般是所在单位发放,个税也是单位在发放时代扣代缴。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代扣代缴人在代扣了个税并按时缴纳后,税务局会返还给代扣代缴人2%的手续费。啥叫代扣代缴人,通俗点说就是付钱的单位。比如发工资的工作单位,支付劳务费的企事业单位,支付稿酬的报社、出版社等。税务局返还给企业的2%的个税手续费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任意支配的,如果使用的途径不符合税法的规定,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2%的返还只能用于奖励公司财务部负责申报个税的办税人员,只有在这个范围内使用才可以不用缴个税,若是其他人使用了这笔钱,则使用人员需要为此缴纳个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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