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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后没有清算怎么办

2020-09-25 来源:好走旅游网

1、债权人直接起诉股东,要求法院判令股东直接承担民事责任,理由是有限责任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无法参加诉讼,但是此时公司尚未进行注销登记,企业的法人资格还存在,公司仅以其全部财产为限承担企业债务。

2、债权人认为公司虽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但末被注销,其法人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其仍然可以参加诉讼;企业法人资格仍存在,但是解散之后,企业已经丧失实际的履行能力,对债务应由清算小组进行清算分配。

3、对于不组织清算的时候我们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组织清算,如果相关机构不进行受理;那么债权人可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履行职责或要求其对行政不作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捕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一、公司解散注销流程

公司解散注销程序有: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二、公司解散如何赔偿员工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每年补偿1个月,职工个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半年的按补半个月计算。

非因以上原因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应当从职工个人开始工作时计算经济补偿,每年补1个月,不满半年的补半个月。

另外,用人单位还应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解除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单位应当发放一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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