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配合乙方对员工经行日常管理和教育,及时协调解决发生的问题和调换不符合乙方岗位要求的人员,维护乙方的正常工作秩序;
2、负责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及员工社会保险的完善,人事档案的调转、管理员工以及各项用工手续的办理工作;
3、按照乙方要求安排调整或补充人员的招聘、面试考核,组织落实人员,与乙方充分协商确定招用人员;
4、及时妥善的协调和处理乙方与员工发生的各类争议,配合乙方及时、妥善处理违纪员工问题;
5、配合乙方做好员工岗位职责、劳动安全规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6、负责与乙方共同处理派遣员工伤、病、亡的善后处理,依照湖北省有关规定落实工伤事故的鉴定工作。
7、负责在乙方配合下健全和完善统一的派遣员工岗位、薪酬和工作标准以及相关管理制度。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劳动政策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切实保证甲方员工的合法权益;
2、负责派遣员工岗位职责、劳动安全规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教育,经行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技能培训;
3、及时与甲方联系反馈甲方员工的工作生活情况和遵章守纪情况;
4、负责甲方员工的工作任务安排和日常管理;
5、负责为甲方员工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标准的工作环境、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工具;
6、员工发生疾病和工伤时,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协助和配合甲方做好救治、伤病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7、配合甲方根据乙方行业特点逐步健全和完善员工岗位工作标准和相关管理制度。
一、人才派遣和劳务派遣的区别
人才派遣和劳务派遣的区别如下:
1、派遣人员从事的工作性质不同。人才派遣根据人才的价值和稀缺性,要求劳动者为通用人才和特殊人才,而劳务派遣会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对劳动者要求不高;
2、适用的企事业单位不同。一般企事业单位需要招聘新员工,又不冒人才风险时,会选择人才派遣的形式满足用人的需要,而劳务派遣的岗位只需要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
一、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总之,人才派遣和劳务派遣的区别需要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种角度进行分析,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用工单位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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