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谁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023-09-18 来源:好走旅游网

法律分析: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作了具体解释。“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签订,职工被迫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未经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