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所谓婚内强奸行为,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违背妻子性自由意愿,强行与妻子发生性行为。我国对此行为没有在法律条文中做出明确规定,只是通过司法实践去解决问题,虽没规定此行为构成强奸罪,也没规定此行为不是犯罪。
婚内强奸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内性行为的隐蔽性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调查取证的难度。一些国家如英国、加拿大、德国、奥地利、瑞士、瑞典等国家的法律,使得即便是在婚姻状态之下,如果丈夫违背妻子性自由的意愿采用暴力等方式强行发生性交的行为也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 第二款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五十九条 第二款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 第三款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