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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慢性病都需要什么手续办慢性病

2022-05-20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一、办慢性病都需要什么手续办慢性病

需要程序:1、申请(加盖村委会成员公章和签名);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主页及本人复印件;3、医疗卡复印件(正反面);4、疾病证明(加盖医院公章);5、辅助检查材料(加盖医院公章);6、2张一英寸照片;7、诚信计划生育证明;8、慢性病卡有效期2年,延期提交乡镇管理办公室,送合作管理中心验证。

二、慢性病医保报销流程

1、申请门诊慢性病种的患者持医保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年内相关疾病《住院病历》复印件、一年内相关检查报告单(如化验、心电图、彩超、眼底造影、CT等)到承担门诊慢性病治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填写《XX市城镇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种患者审核认定表》一式两份。

2、市居民医保中心将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录入计算机系统,并连同《城镇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种患者审核认定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种证》送达定点医疗机构。

3、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领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种证》,持医保卡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种证》到所选定的医疗机构门诊就医。

三、本地医院门诊指定慢性病办理程序

1.参保人患指定慢性病,明确诊断后,由本市具有相应门慢病种诊断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的主诊医师填写《广州市医疗保险指定慢性病诊断证明书》(以下简称《门慢证明书》),经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或指定专家)在《门慢证明书》签字,由定点医疗机构医务(医保)部门审核盖章。

2.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或医保办委托的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将参保人的《门慢证明书》内容录入医保信息系统。

3.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录入岗为参保人进行信息录入及确认后,医保信息系统对门慢项目予以自动登记待遇。

4.系统登记门慢待遇后,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保信息系统打印《门慢证明书》一式两份,加盖定点医疗机构指定专用业务章后,一份交参保人作为今后享受门慢医疗待遇的凭据之一,一份定点医疗机构保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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