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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2020-08-19 来源:好走旅游网

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其实也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处理。不能说全部都有有效,当然也不能绝对的认为都是无效的。

首先婚内财产协议,必须要建立在夫妻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如果有胁迫、欺诈的情况,那么就会导致协议无效。

其次,在协议中只能就双方完全所有的财产作出约定,而不能约定他人的财产,若约定的内容侵犯了国家、集体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利益,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再次,协议最好是采取书面形式,这样可以减少日后产生纠纷的可能性。而实际约定的内容,当然就包括了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等情况。

最后,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那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后就是生效的,也就会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但要注意,对于这样的协议并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也就是之后一方不按照协议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此时另一方不能直接拿着该协议,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夫妻财产协议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夫妻财产协议的有效条件:

1、双方必须是必须建立或者已经建立合法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协议必须由婚姻当事人亲自订立,不能由他人代表;

2、夫妻双方必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约定婚前财产或婚姻存续期间的所得财产。协议的内容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3、约定的内容仅限于夫妻所享有的财产权,必须符合法律原则和社会公共道德;

4、约定要明确,明确具体的财产内容、财产所在地、财产所有权等;

5、夫妻财产协议虽订立,但未缔结婚姻或者婚姻被宣布无效或者撤销的,当事人的夫妻身份未经法律认可,协议无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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