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申请方式如下:
1、被保险人亲自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
2、将已填写申请表、近次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材料及一张一英寸照片交给所在单位;
3、由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并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大病保险待遇如果在本地就医直接划卡结算,无须另行报销。若是在异地报销,需要选择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后3个月内,持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诊断证明、出院证明、发票、费用清单(原件)到各地有关部门办理理赔手续。
申请大病救助需要的材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方式》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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