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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20万一般能判多少年

2021-01-12 来源:好走旅游网

1.诈骗20万元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诈骗案一般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3.诈骗证据不足的案件,检察院会发回补充侦查两次,若证据仍不足则会做出免予起诉的决定。

诈骗20万一般判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诈骗案一般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诈骗证据不足的案件会发回补充侦查两次,若证据仍不足则免予起诉。

法律分析

一、诈骗20万一般能判多少年

诈骗20万元的,一般能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案法院多久会结案

诈骗案法院一般会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内结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三、诈骗证据不足的案子怎么处理

诈骗证据不足的案子的处理流程:证据不足的话,检察院会发回补充侦查两次,如果证据充分了会提起公诉,否则会做出免予起诉的决定,然后放人。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拓展延伸

诈骗20万,法律如何裁决?

根据我国刑法,诈骗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将受到严厉惩罚。对于涉及20万的诈骗案件,法律裁决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一般而言,诈骗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被视为严重犯罪,可能会被判处较长的刑期。然而,刑期的具体长度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犯罪主体的前科情况、犯罪手段的恶劣程度以及是否有悔罪表现等。此外,法庭还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如被害人的损失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赔偿意愿等。因此,对于诈骗20万的案件,具体的判决结果将取决于法庭对案件的全面评估和权衡。

结语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涉及20万元的诈骗案件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案件通常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超过三个月。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检察院会发回补充侦查两次,如果证据仍不充分,则可能做出免予起诉的决定。刑期的具体长度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犯罪主体的前科情况和犯罪手段的恶劣程度等。法庭会全面评估案件并权衡相关因素,最终做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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