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抚养权,或者一方出现不适合抚养小孩的情形,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一、探视一年了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不能探视孩子,可以变更抚养权,最好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有证据证明抚养孩子一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比如身患严重疾病或伤残、不履行抚养义务、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等,一般法院会同意变更抚养权。如果孩子年满八周岁且愿意和其中一方生活,法院一般也会尊重孩子的想法。
二、起诉期间孩子怎么办
起诉期间孩子怎么办要夫妻双方商议,这个对抚养权的判决是没有影响的。
如果孩子比较小一般是跟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比较大了还应该尊重孩子的意见。
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夫妻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
具体而言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情况、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忙一起照顾小孩、学历等情况。
这里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长期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小孩的情形或者是自身存在吸毒、赌博的恶习且屡教不改。
三、该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判决主要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还会根据父母的经济情况、生理心理状况等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十岁以上的孩子,就需要询问其意见。但在哺乳期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若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五条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第四十七条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四十八条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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