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的情况下,可以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必须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征得工会或职工代表的同意,且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如果未征得工会或职工代表同意,或者延长期限超过了30日,仍构成无故拖欠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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