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翻建、建造、自有住房的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
2、退休、离休;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预备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预备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
一、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流程有哪些
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条件:1、购买商品房提取;2、大修自住住房提取;3、购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提取;4、翻建自住住房提取;5、购买二手房提取;6、租房提取;7、建造自住住房提取;8、拆迁安置房提取;9、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成都住房公积金非住房消费提取条件:1、患重大疾病提取;2、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3、职工离(退)休;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5、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8、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10、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1、职工提供公积金申请提取材料;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并对材料进行审核;3、审核通过后,在预定的时间划款;4、中心划款到职工个人银行账户。
二、五险一金中的一金的作用
(一)购房
1、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
2、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用于首付
3、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4、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修房的费用。
(三)租房
1、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2、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四)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购房
1、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2、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3、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五)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1、离、退休的
2、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6、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7、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的
8、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六)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及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七)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三、成都购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三)租房自住房;
(四)离休、退休;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六)出境定居;
(七)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八)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九)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
(十一)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十二)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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