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担保中,若未有保证期限约定,保证期限为债务履行期满后6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约定履行期限,则保证期限从债权人请求履行债务的宽限期满之日起计算。1、在债务担保中,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那么保证期限将从债务履行期满后的6个月开始算起。2、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主债务的履行期限,那么保证期间将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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