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一、夫妻之间借贷应如何认定和处理
夫妻之间订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作为民事主体,夫妻约定一方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借款给另一方,除了借款来源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一点与普通自然人之间借贷不同之外;
与其他民间借贷在本质上并无不同,应该属于借贷行为,在产生纠纷时,除了适用本条规定以外,还应适用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民事法律规定。
所以,如果是婚内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的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可以按照借贷关系处理,到期了之后借款方应当清偿借款。
二、夫妻之间是否可以成立债权债务关系
我国法律并不禁止夫妻双方相互之间作为借款合同或者民间借贷的主体,所以夫妻之间可以成立债权债务关系。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三、夫妻间借款协议有效的吗?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满足法定条件就有效。法定条件吗包括: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等。根据相关规定,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如果借款是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笔借款也可以按照协议中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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