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微型消防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统一着装并正确携带好对讲机等通讯工具。
2、消防站值班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严禁擅离职守。
法律依据: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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