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他人营业执照,进行经营活动,数额达到刑事追究标准的,其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吵盯和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则厅他法律、行政法升盯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劵、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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