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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是

2021-09-10 来源:好走旅游网

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是:1、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劳务,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处理委托人事务;2、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3、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是: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2.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4.委托合同可以有偿可以无偿。

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受托人应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处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以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委托合同的客体是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行为;委托合同可以有偿可以无偿;委托合同为双务合同和诺成不要式合同。

委托合同有什么法律特征

委托合同有下列法律特征:委托合同的主体是委托人和受托人;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合同、也可以是无偿的合同;其内容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代为处理委托人的事务。

委托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委托合同有以下法律特征:1、委托合同是一种非要式合同;2、委托合同是一种诺成合同;3、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单务合同,也可以为双务有偿合同;4、委托可以特别委托一项事务,可以概括委托一切事务;5、委托合同的其他法律特征。

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有哪些

委托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是:1、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托付他人办理时,受托人作出允许才可达成合意,自受托人作出允诺之时,委托合同即告成立。2、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单务合同,也可以为双务有偿合同。凡属于民事日常生活与活动的事务,通常为无偿单务性委托合同。只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委托合同方成为有偿双务合同。3、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事务的行为,委托合同只强调以处理事务为目的,而不以完成事务且有成果为要件。委托合同不适用于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和履行人身性质的债务的行为。 该内容由 戴允丝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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