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跳槽到新的工作单位,那么就可以由所在的工作单位开具一份社保的接收函,然后持有这个接收函就可以进行正常的转移,就等于说把社保转移到老家所在地的一家企业单位继续参保。如果在老家没有工作单位,可以选择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以灵活就业的形式继续参保,这也是没有问题的,灵活就业的形式,就需要自己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去所在的社保局开立一个社保的接收函,然后持有这个技术上也是可以正常的进行社保的转移。转移完成以后会有一个社保转移函和缴费明细,只要将这个社保转移函和缴费明细交到新的参保机构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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