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介绍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法律特征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指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股东的责任范围仅限于其所有财产,与公司债务无关。同时,介绍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法律特征和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法律分析
需要指出的是,公司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其财产与设立人和股东的财产是相互独立的。因此,在处理公司债务时,仅需承担其所有财产的责任范围。换句话说,股东和设立人的个人财产与公司债务是无关的。
一、一个人能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吗
一个人可以申请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一个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对于一人有限公司,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二、只有一个公司做股东的公司类型是什么
只有一个公司做股东的公司类型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拓展延伸
有公司的岀资证明,公司以前的债务是否不用承担
无论是新股东还是原股东,其个人都无需承担公司的债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于股东的财产权。对公司所负债务,完全以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结语
这段话阐述了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及其特点。在处理公司债务时,股东只需承担其所有财产的责任范围,而股东和设立人的个人财产与公司债务是无关的。同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唯一性和股东责任的有限性是其两个基本法律特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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