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车报警电话是122,具体内容如下:
1、122报警服务台是我国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为受理群众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指挥调度警员处理各种报警、求助、同时受理群众对交通管理和交通民警执法问题的举报、投诉、查询等而设的部门。该部门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挥中心的主要组成部分。实行24小时值班。群众只要用电话拨打“122”即可免费接通122热线电话;
2、122报警服务台工作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当然,“有求必应”不是一切以报警者意愿办,对每一宗都要依情况作出妥善处理。处理的方法包括:赶赴现场调查、救助、调解;转达有关部门处理;指导报警人向有关部门申诉或自行处理等等。为了便于公安机关快速处理警情、市民向122报警时请注意:一要简要说清出了什么事、二要详细说清地址、三要说清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只有说清什么事才便于警察分清主次、急缓并采取相应措施;只有说清了地址才便于就近调动警力、及时赶到现场;只有留下姓名电话,才便于联系和查询处理情况。因特殊情况报警人不愿留下姓名电话的也可不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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