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被起诉不能高消费怎么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后,被执行人是不能进行高消费的,所以如果想解除高消费限制,就需要执行法院的判决结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第二条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二、限制高消费的情形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三、最高法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从最高人民法院25日在福州召开的全国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现场会上获悉,目前,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信用惩戒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老赖”不仅不能获得正常贷款、出境,现在连购买飞机票和列车软卧票都要受到限制,超过20%的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义务,对潜在“老赖”产生极大震慑。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自人民法院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来,截至7月23日,各地法院已陆续录入了20.3万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众点击和查询超过1000万次,对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了强大的心理震慑。该负责人称,为了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信用惩戒措施,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达成合作,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记录在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20余家金融机构共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使失信被执行人在办理贷款、信用卡等业务时,受到限制或禁止。最高人民法院还与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银监会、国家工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部门达成了合作备忘录,限制被执行人乘坐飞机、乘坐列车软卧、办理贷款和信用卡以及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自今年6月18日起,火车购票系统一个月就自动拦截5121人次购买列车软卧票;民航购票系统自7月1日起,仅半个月就拦截3539人、49787人次购买飞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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