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买卖合同欺诈防范有什么方法

2024-05-20 来源:好走旅游网

1、签订合同前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签订合同前做到 三要 ,即一要对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要求对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等,杜绝凭关系或熟人的介绍草率签订合同的情况;二要通过各种方式对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三要掌握与了解对方的履约能力。2、签订合同时严格审查合同条款。应严格审查合同内容,使权利、义务对等、条款规范、约定明确,以利履行。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含糊不清或易产生歧义,以防止对方利用条款设置骗局,留下隐患。这项工作,应由法律顾问(律师)把关。3、建立健全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根据具体情况,从合同签订到履行完毕,企业应制订一套切实可行的、完善而严密的合同管理制度。4、聘请法律顾问,降低经营风险

一、审查合同的具体内容

1、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审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时,应审查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是否是具备与签订合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审查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的资格证明;代订合同的,要审查是否具备委托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并审查是否在授权范围、授权期限内签订合同;有担保人的合同,审查担保人是否具有担保能力和担保资格。

2、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时,应当重点审查合同内容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审查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4、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应按照合同的性质,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合同条款进行认真审查,确定合同条款有无遗漏,各条款内容是否具体、明确、切实可行。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全和过于简单、抽象、原则,给履行带来困难,为以后发生纠纷埋下种子。

5、审查合同的文字是否规范。在审查合同时,对合同草稿的每一条款、每一个词、每一个字乃至每一个标点符合都仔细推敲、反复斟酌。确定合同中是否存在前后意思矛盾、词义含糊不清的文字表述,并及时纠正容易引起误解、产生歧义的语词,确保合同的文字表述准确无误。

6、审查合同签订的手续和形式是否完备。

1)审查合同是否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或登记,如需经批准或登记,是否履行了批准或登记手续。

2)如果合同中约定须经公证后合同方能生效,应审查合同是否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3)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期限,应审查期限是否届至。

4)如果合同约定第三人为保证人的,应审查是否有保证人的签名或盖章;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如果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应审查是否办理了登记手续;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质物交付时间,审查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了质物交付的法定手续。

5)审查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

二、采购合同方案

(一)确定采购方案

1、确定采购内容,材料类型、机具设备种类等,编制采购计划;

2、编制标底,组织公开招标,审核挑选确定供方名单;

3、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册。

(二)供方资质审查

1、审核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信文件;

2、须严格审查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公司工商登记是否在册,注册资金等信息;

3、对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进行评估;

4、审查对方是否存在异常经营的情况以及经营范围;

5、需核实代理人的身份,确定其有签订合同的代理权限。

(三)合同条款审读

1、明确物资采购付款方式及账期;

2、制订采购频率与价格控制范围;

3、审查合同条款是否明确;

4、审读合同中违约金、罚金、适用法律、管辖范围、知识产权、保密条款等内容;

5、审核采购协议、质量协议之间是否有矛盾;

6、明确物资交货检验方式及收货条件;

7、审核质量保证条款。

(四)合同总价设定

所有的采购合同都必须设置总价,若不能即时准确确定也应暂估一个价格,后期再按实调整,如实际结算价超过总价的10%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预付与保证金

1、采购较大金额设备时如须支付预付款,须审核预付款是否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合同签订后7日内可进行预付款,须由供方提供并交付相应金额的银行无条件履约保函;

3、质保金一般为10%合同标的额,待设备质保期结束后归还,应在合同签订前明确质保金归还方式,避免法律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