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申请伤残鉴定的大致流程有:交通事故受害者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到负责处理该交通事故的部门提交书面的伤残鉴定申请书;经过该交通管理部门的盖章和签字后,携带伤残鉴定申请书、医院诊断证明、检查结果材料等其它材料到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当事人也可以到符合要求的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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