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服务费标准分为两类,涉及财产关系的与不涉及的。前者按照争议财产标的额比例计费,后者不超过1万元按件收费。审查起诉阶段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代理民事诉讼案件70%收费,最低不少于2000元。审判阶段被告人辩护人费用2500元~20000元/件,自诉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费用2000元~15000元/件。
法律分析
(一)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800元至10000元;
(二) 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元至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照以下比例分段累进计算。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1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5%至6%;1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4%至5%;10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3%至4%;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2%至3%;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1%至2%;50000001元以上部分0.5%至1%。
(一) 审查起诉阶段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1500元至12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执行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但最低不少于2000元。
(二) 审判阶段: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1) 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每件2500元至20000元;
(2) 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每件2000元至15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执行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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