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遭受交通费损失的,可以获得赔偿。交通事故中的交通费赔偿一般按照实际必需的普通工具的费用进行赔偿,包括交转院治疗或到医院就诊的,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都需要进行赔偿。票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等事实相符合。
一、交通费一般赔偿多少?
交通费一般赔偿以正式票据的金额为准。根据相关法律解释,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二、交通费赔偿标准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的赔偿标准要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法律没有严格规定交通工具的种类及费用标准等问题,司法实务中具体会根据受害人的身体状况,病情程度,紧急状态等评估一个合理的交通费损失。
三、他全责,对方单方不赔我的交通费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赔偿交通费的,受害人可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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