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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财产保全的措施

2024-01-19 来源:好走旅游网

本文介绍了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和需要提供的材料,以及申请财产保全后被告如何应对法院对其银行存款的冻结,以及判决后财产转移是否可追回的相关规定。财产保全可以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或诉讼过程中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法院在受理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如果被告提供了担保,就可以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一、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如下: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2、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

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

2、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

3、有效的担保手续,采用现金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采用实物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动产或不动产;

4、担保人应提交用作担保的实物的购买发票、产权证等证明该实物所有权的材料。

三、被法院强制执行冻结银行卡了会怎样

1、原告在起诉前或者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依法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这种情况下,被告可以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由法院解除对银行存款的冻结。2、被告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依法冻结其银行存款。

四、判决后财产转移是否可追回

可以。败诉方转移财产或者败诉方有转移财产的嫌疑时,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被告住所地、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结语

根据上述流程,如果被告提供了担保,就可以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申请书、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有效的担保手续以及用作担保的实物所有权证明等材料。被法院强制执行冻结银行卡的情况下,被告可以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由法院解除对银行存款的冻结。判决后财产转移可以追回,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民事诉讼法》第104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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