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丧葬费等,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交通事故撞死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期根据情节轻重而定,积极赔偿可从轻处罚,严重情节可能判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的定罪条件包括死亡人数、责任程度和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不仅限于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和死亡赔偿金,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区分和确定赔偿项目。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赔偿项目都有哪些
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的赔偿费用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死亡支出的必要费用丧葬费
9、近亲属交通费
10、近亲属住宿费
11、近亲属误工费
12、因死亡丧失的收入损失死亡赔偿金
13、被抚养人生活费
14、近亲属的精神损失精神抚慰金
15、财产损失物质损失赔偿金
16、维护权利的损失律师费、调档费等
二、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要判刑几年
交通事故撞死人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就要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若行为人对受害人进行了积极的赔偿,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在一定情况下,例如没有其他加重情节,认罪态度良好,偶犯,初犯,法院可能判处缓刑,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不用坐牢。但是如果情节严重,有从重情节,即使积极赔偿,也要判处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很多人认为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中,只会涉及到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但其实,事故在发生之后可能受害人并没有当场死亡,就需要对其进行抢救、治疗,相应的也就会产生医疗费。而之后受害人的家属可能需要来照顾,协助处理事故后续事宜,耽误其工作的那么也有可能产生误工费。因此,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项目,还是应当根据实际的事故情况作出区分,不能一概而论的认为只有上面提到的三个项目。
结语
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赔偿项目并不仅限于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和死亡赔偿金。根据实际情况,赔偿项目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近亲属交通费、近亲属住宿费、近亲属误工费、收入损失、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赔偿金、律师费等。因此,在处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不能简单地套用固定的赔偿项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九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调查第四节检验、鉴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章执法监督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及人员提供有效线索或者协助的人员、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接到协查通报不配合协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或者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